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beat365亚洲官方网站2020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工作办法》等文件精神,为加强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管理,确保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科学规范,保障疫情防控期间的复试安全、平稳进行,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部分 调剂工作
一、调剂基本条件
(一)须符合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招生专业目录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相关报考条件。
(二)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条件。
(三)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四)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应相同;
(五)具有所报考专业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科研潜力和较高的综合素质。
二、调剂的申请及审核
(一)根据国家规定,我校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将不低于12小时,若某招生学科在该时间段申请调剂的生源以及已有的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我校将再次开放调剂系统。我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及调剂信息将在研究生院主页及时更新,请考生密切关注。
(二)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否则调剂无效。
(三)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但因各校自命题难度差异,进入复试名单亦不以初试分数简单进行排名。
(四)学院在研招网调剂系统选择调剂考生的时候,将审核考生的学籍学历相关信息,发现考生学籍学历有错误提示的,必须报告研究院生招生办。若考生被列入复试名单的,则提醒考生在复试前携带相关校验报告方可加入复试。
第二部分 复试工作
一、复试原则
(一)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二)根据“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条件(B类考生)”,结合我院各学科实际情况确定考生复试资格。
(三)学院将坚持公平公正,严格执行复试程序,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提高复试的公平性、公正性和有效性。
学院将在学院网站上公布本学院复试方案、加入复试考生名单、考生复试结果、拟录取考生名单等。
(四)复试生名单确定
进入复试的考生(含调剂生)名额按不低于各学科(专业)招生指标120%的比例调剂,并根据研招网上申请调剂情况确定复试生名单。
1、复试考生来源:(1)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上线考生;(2)调剂到我院的考生。
2、调剂生复试资格:
(1)满足学校对调剂生的基本条件;
(2)进入复试名单的产生方法:
首先,考生毕业专业方向与我院招生的学科专业方向相同或相近;
其次,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考试的总成绩,从高到低初步确定复试名单;
最终,同等情况下,结合考生在校期间,是否加入学科竞赛并获奖、获得专利授权、曾发表学术论文、英语四六级成绩等情况,最终决定调剂考生复试名单。
(五)学院各专业2020年招生指标分配如下:
序号 |
学术型/专业型 |
专业代码代码 |
专业名称 |
招生人数 |
推免生人数 |
学习方式 |
1 |
学术型 |
080200 |
机械工程 |
85 |
2 |
全日制 |
2 |
专业型 |
085500 |
机械 |
145 |
0 |
全日制 |
3 |
专业型 |
085800 |
能源动力 |
25 |
0 |
全日制 |
4 |
专业型 |
095136 |
农业工程及信息技术 |
10 |
0 |
全日制 |
二、复试组织管理
为加强对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学校条件成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和复试小组。学院招生工作小组组长由本学院主要党政领导担任,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组织实施具体复试工作;学院招生工作监督小组组长由本单位党委书记担任,纪委书记(纪检委员)组织实施具体监督工作;复试小组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组织本学科的复试工作。
三、复试的环境条件
2020年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统一采用网络复试,复试时间为2020年5月23-24日。
复试平台首选学信网,备选为华为WELINK,学院会提前通过研招网后台系统通知考生的复试时间和复试平台,如考生未能按时加入,后果自负;
考生须独自在一个相对封闭的房间加入网络视频复试,环境应当安静整洁;考生复试时,不能使用耳机耳麦、必须不戴帽子、围巾、口罩,长发不遮蔽耳朵,不能佩戴项链、耳环、手链等任何首饰及手表,正面朝向摄像头。
考生复试环境要双机位摄像。主机位与评委交流,自己确保音频、视频的顺利传输,能拍摄到考生本人的上半身、手部动作和台面。次机位要能拍摄考生的全身及周边,接受考官和监督小组实时网上监控。
学院的评委面试室条件提前一天消毒,评委座位间隔需达到1.5米。面试室也需要设置双机位,主机位要能拍摄到所有评委及主要动作,能向考生清晰展示条件事项;次机位是远景机位,所有评委应在镜头内,主要监控评委周边环境。
如果网络出现异常,考生应主动联系学院,学院对考生的复试时间另作安排,之前的复试内容和结果学院可予认定。
复试过程中,评委出现不当行为,考生应当先完成考试,过后再向学校申诉;考生出现不当行为,评委有权责令改正,如果警告后仍不服从,直接取消成绩。
四、复试内容及方式
要实现对能力和实践的考核,特别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考核;要注重学生的考试成绩,也要注重学生的一贯表现。考生如需展示成果,相关材料应自己事先准备好。
学院按照一级学科来设置复试工作小组,对考生人数多又不区分方向的机械工程学术硕士及机械专业硕士,在一级学科下分成若干复试分小组,但每个复试分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等标准一致;考生成绩排名均统一在一级学科内进行。复试成绩总分不足60分者不予录取。
复试工作按照“分类复试,分别进行,各有侧重”的条件进行。复试分别按全日制学术型、全日制专业型两类进行。所有考生的复试均全程录音、录像。
(一)业务考核
由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和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考核两部分组成。专业基础知识考查在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考核中体现。
1.外语能力测试(满分100分)
外语能力测试包括外语口语、听力测试,分值各占50%,通过面试完成,一般条件考生用外语自述2分钟并用外语回答评委2-3个问题。时间不少于5分钟。
2.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考核(简称“综合面试”,满分100分)
专业能力考核以面试为主(原定的笔试复试科目在面试中进行)。主要考查考生专业基础知识的牢靠程度、专业素质和能力、实践操作技能等综合知识掌握程度及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包括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以及人文素养、心理健康等。条件考生回答评委建议的专业知识问题不少于4个,时间不少于15分钟。
(二)思想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学院在对考生复试的同时应询问和了解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情况,并作为录取的一个重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各类成绩计算办法
(一)初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1、机械工程(080200)、机械(085500)及能源动力(085800)等三个专业:初试总成绩=(政治理论成绩+外国语成绩+业务课1成绩)/3.5;
2、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095136)专业:初试总成绩=(政治理论成绩+外国语成绩)/2;
(二)复试成绩总分
复试成绩=外语能力测试成绩×权重20%+综合面试成绩×权重80%。
(三)考生总成绩计算
考生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50%+复试成绩×50%,成绩结果按百分制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如果成绩依然相同,复试成绩高者优先。
六、拟录取排名与录取
各学科将所有复试考生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按招生指标数从高到低进行录取;考虑到会有部分生源流失,每学科增加候补录取2~5名。各学科拟录取人数严格控制在学校下达给本专业的招生计划指标数内,不得超出指标。
七、其他事项说明
(一)考生复试资格审核
根据教育部条件,学院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和学历学籍进行核验,对应届生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学院需提前组织加入复试考生的网络报到、报考资格审查等工作。需查验以下材料:
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学生证、学历证书(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证书为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且该生被列入拟录取名单的,条件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二)复试特殊情况处理
1.因网络故障原因未能按时加入复试的考生,复试顺序安排后延。
2.视频信号中断,双方要设法恢复联系;如果在学院复试结束后考生仍未恢复联系,取消该生复试成绩。
3.考生未能按条件设置复试硬件设施,取消申请加入复试资格。
4.考生身份存在疑问,取消加入复试资格。
(三)录取通知
拟录取名单经学校审批后,学院在研招网系统对拟录取考生发放待录取通知时,拟录取考生接到待录取通知后必须在12小时之内在研招网做出确认,否则取消待录取资格。
第三部分 其他事项
一、信息公示与公开
(一)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及学院网站上公布我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办法。在学院网站上公布加入复试考生名单、考生复试结果等。
(二)联系方式:
学院研究生办联系电话:0771-3234980。
二、纪律条件
(一)工作纪律条件
1.严格执行回避制度。所有参与招生的工作人员、监察人员,如遇自己的配偶、子女或亲属报考本校,要主动向学校或本单位招生领导小组建议回避。若未回避,一经发现,将对工作人员进行违纪处理。
2.严格执行保密纪律。所有参与招生的工作人员、监察人员不向考生和家长透漏复试评委名单及其他相关信息。不向任何人泄露招生录取过程中讨论的有关内容和细节。
3.严格执行招生工作方案。参与招生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按照各阶段测试程序进行,客观、公正地开展工作。若招生过程中发现问题或产生争议,要及时向招生领导小组汇报。对需要仲裁的问题,实行集体决策制度。
4.加入政治审查、体格检查、确定复试名单、参与复试及录取工作的研究生导师及工作人员,要加强有关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方面的文件学习,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严肃招生纪律,坚决抵制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维护招生录取工作的社会声誉。
5.自觉接受监察人员监督。参与招生工作的人员要自觉接受并配合监察工作人员的监督。
(二)廉洁自律条件
1.不接受考生和家长的任何馈赠,包括礼金、礼品(现金、购物卡、礼品卡、代金券、玉石、书画、金银首饰等)。
2.不接受考生和家长的任何宴请和高消费娱乐活动(用餐卡、健身卡、娱乐卡等)。
3.不向考生和家长承诺或许愿;不向考生和家长暗示或索要钱财。
4.不参与社会中介组织及其人员拉拢生源以谋取利益的任何活动。
5.不做任何有悖招生公平公正的各种私下活动(打招呼、递条子等)。
(三)严肃责任追究
加入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所有人员,均应严格遵守招生纪律,违反者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追究党纪、政纪、直至法律责任。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规录取的考生,一经发现,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学籍。
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实行招生考试责任追究制度,牢固树立“有问题没有发现是失职,发现问题没有客观汇报是渎职”的观念,对责任不落实和工作不到位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同时对相关领导进行问责。
三、其他
(一)推荐免试研究生的复试工作已在2019年10月完成,本次不再组织,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录取占用该专业招生指标。
(二)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复试作弊、身体检查及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不符合录取条件的,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三)复试有关表格(政审表、定向协议书等),可在“研究生院网页→下载中心→招生办”处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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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5月15日